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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鍋爐水壓試驗

          發布時間:2022-09-13 09:38:45 閱讀次數:929

          水壓試驗:

          鍋爐承壓部件經過檢修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汽包工作壓力,以檢驗受熱面、汽水管道及閥門的嚴密性。如做超壓試驗應按《SD167-85電力工業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還應做出超壓試驗方案,經廠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進行。超壓試驗為1.25倍工作壓力。水壓試驗一般以二次門為準。嚴禁一、二次門都參加水壓試驗,并做好防止安全閥動作的措施。水壓試驗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完畢后,按鍋爐上水有關規定進行上水。

          水壓試驗的程序:

          水壓試驗上水前要嚴格檢查該爐疏、放水閥門確已關閉,電動主氣門及旁路關嚴,排污、取樣門關嚴,空氣門開啟,壓力表完整好用確已投入,主副給水截止門關嚴用小旁路操作。

          1.水壓試驗時運行人員操作,檢修人員檢查。

          2.當空氣門有水冒出且無冒氣泡聲音時,說明鍋爐水已上滿,應立即關閉空氣閥停止上水。

          3.鍋爐上滿水后,進行一次鍋爐機組的全面檢查,并將膨脹指示器的數值記錄下來。

          4.當檢查結果確認符合水壓試驗條件后,即可升壓。

          5.鍋爐升壓時,必須使用給水旁路門或專用閥門控制壓力,升壓速度一般每分鐘不超過0.2-0.3Mpa。

          6.鍋爐升壓過程中,分別在10%、80%壓力下停止升壓,進行全面的檢查。如有滲漏現象應將壓力釋放,進行處理。如果情況良好可繼續升壓。

          7.當汽包壓力升至工作壓力時,維持壓力穩定,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查,將檢查出的缺陷做上標記。

          8.如進行超壓試驗需根據在工作壓力下檢查的結果決定。如果各部均符合升壓條件可進行升壓,否則不允許升壓。若情況正常將就地水位計解列,再將壓力升至超壓試驗壓力,保持5分鐘,然后降至工作壓力進行檢查。

          9.檢查工作結束后,鍋爐的壓力方可緩慢下降至零(每分鐘0.3-0.5Mpa)。

          10.降壓時開過熱器疏水降壓,嚴禁開底部放水閥降壓。只有當壓力降至0.2Mpa時才允許開底部放水閥。

          水壓試驗應符合下列條件即為合格,否則應查明原因消除:

          1.停止上水后(在閥門不漏的條件下),經過5分鐘壓力下降不超過0.2MPa。

          2.承壓部件無殘余變形。

          3.承壓部件及焊口無漏水及濕潤現象。

          4.水壓試驗需要放水時,應聯系化學值班人員化驗水質,如水質合格可回收,否則應排掉。當汽包壓力降到0.2MPa時必須打開汽包空氣門,以使放水工作順利進行。

          水壓試驗的注意事項:

          在水壓試驗過程中,為保證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必須注意以下事項:

          1.在水壓試驗升壓過程中,應停止鍋爐內外一切檢修工作。工作負責人在升壓前必須認真檢查爐內各部位是否有人工作,并通知他們暫時離開,然后才可開始升壓。

          2.在水壓試驗進水時,管理空氣閥及給水閥的人員不可擅自離開。

          3.鍋爐進行1.25倍工作壓力的超水壓試驗時,在保持試驗壓力的時間內不許進行任何檢查,應待壓力降至工作壓力后,方可進行檢查。

          4.在爐膛內進行檢查時,照明應充足。必須使用12V的安全行燈或手電筒。

          5.水壓試驗工作應在周圍氣溫高于5℃時進行。必要時必須采取防凍措施。

          什么是鍋爐水壓試驗?

          鍋爐水壓試驗是鍋爐裝配后以壓力水所進行的強度和密封性的試驗。

          什么時候進行鍋爐水壓試驗?

          1、鍋爐安裝完畢后,承壓部件要進行水壓試驗。    

          2、鍋爐大、小修后或局部受熱面檢修后,必須進行常規水壓試驗,其試驗壓力等于鍋爐最高允許工作壓力。水壓試驗應由檢修人員主持,運行和檢修人員共同參加。      

          3、鍋爐水壓試驗一般二次大、小修一次,根據設備具體技術狀況經集團公司鍋爐監察部門同意后,可適當延長或縮短間隔時間,超壓試驗應結合大、小修進行。

          什么時候應進行鍋爐超壓試驗?

          1、新安裝的鍋爐投運時。     

          2、停運一年以上的鍋爐恢復運行時。    

          3、鍋爐改造、承壓元件經重大修理或更換后,如水冷壁更換管數在50%以上,過熱器、再熱器、省煤器等部件成組更換,汽包進行了重大修理時。     

          4、鍋爐嚴重超壓達1.25倍工作壓力及以上時。    

          5、鍋爐嚴重缺水后受熱面大面積變形時。    

          6、根據運行情況,對設備運行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

          鍋爐水壓試驗壓力選擇(以某電廠為例)

          鍋爐常規水壓試驗和超壓試驗的壓力如下:  過熱器、水冷壁、省煤器作為一個整體以汽包工作壓力19.79MPa做常規水壓試驗,超壓試驗以汽包工作壓力的1.5倍(26.69MPa)做超壓試驗;再熱器系統以再熱器進口工作壓力4.4MPa的1.5倍(6.60 MPa)單獨進行水壓試驗。

          鍋爐水壓試驗的范圍:

          水壓試驗范圍包括:水冷系統、省煤器系統、過熱器系統、鍋爐范圍內管道至一次門,范圍自省煤器給水管道進口截止門至集汽聯箱出口主汽門。

          1、過熱蒸汽系統:自給水操作臺到主汽水壓試驗電動堵閥前。

          2、再熱蒸汽系統:自冷再進口水壓試驗電動堵閥到熱再出口水壓試驗堵閥。

          3、鍋爐本體部分的管道部件。

          4、汽包水位計只參加常規水壓試驗,不參加超壓試驗。

          5、如果高加具備運行條件,高加參與常規水壓試驗,不參與超壓試驗。

          6、正常運行中水壓試驗之前,應將爐水泵注水充分。

          7、超壓試驗,鍋爐爐水泵的轉動件應等超壓水壓試驗完成后,再進行安裝;水壓試驗時泵殼由水壓蓋板加以隔離。

          下列系統參加鍋爐超壓試驗

          ①水冷系統、省煤器、過熱器、汽包、降水管、爐頂連接管。

          ②減溫水、再循環管、事故放水一次門前。

          ③定排、連排、排空、加藥、疏水、反沖洗、安全門、主汽旁通、熱工裝置一次門前。

          事故放水、定排、連排、取樣、加藥、反沖洗、疏水等二次門前,水位計參加鍋爐工作壓力。

          水壓試驗前的檢查與準備

          1、檢查與鍋爐水壓試驗有關的汽水系統,其檢修工作已結束,工作票收回,爐膛和煙道均無工作。

          2、汽包和再熱器進口已安裝經檢驗合格精度為0.5級的就地壓力表,且控制室內汽包和再熱器進口的壓力表指示校驗正確,就地與集控室之間配備良好的通訊設備。

          3、檢查鍋爐汽水系統已與汽機可靠隔絕(按照具體的操作票進行隔絕)。

          4、水壓試驗時,環境溫度應在5℃以上,否則應有可靠的防凍措施。水壓試驗的水溫一般在40~60℃,上水溫度與汽包壁溫差不超28℃,受熱面金屬溫度不低于21℃。

          5、水壓試驗用除鹽水或凝結水,PH值為10.0左右。再熱器系統水壓試驗用水,水中氯離子含量小于0.2mg/L,以免引起氯離子對高再的穿晶腐蝕。

          6、水壓試驗范圍內管道的彈簧吊架在試驗前應用插銷或定位片固定好,暫當剛性吊架用,水壓試驗后應拆除。

          7、過熱器、再熱器減溫水電動門解除聯鎖。

          8、聯系檢修將所有安全門加裝臨時壓緊裝置,手動隔離門關閉,以防水壓試驗時動作。

          9、進水前由檢修確認鍋爐承壓部件內的雜物清理干凈。

          10、按給泵運行規程,做好電動給水泵的檢查和準備工作。

          11、按照水壓試驗檢查卡檢查鍋爐各閥門狀態正確。

          水壓試驗必須完成的工作及具備的條件:(參考)

          1、與水壓有關的鍋爐鋼架已檢修恢復完畢,且焊接合格。

          2、試驗范圍內各受熱面和承壓部件已安裝結束。

          3、參加水壓試驗的管道(包括臨時管道)和支吊架施工完畢。

          4、確認主蒸汽出口主汽門已關閉。

          5、水壓試驗范圍內所有大修受熱面焊口施焊結束,經外觀檢查及無損檢驗,質量符合有關標準。

          6、所有大修受熱面上的臨時加固、支撐已割除且打磨、恢復,并使其處于自由狀態。

          7、水壓范圍內所有吊桿、吊架安裝完成,且受力均勻。

          8、鍋爐熱膨脹間隙經檢查符合圖紙要求。汽包、聯箱等處的膨脹指示器恢復完畢,并把指示調到零位。

          9、汽包內部已清掃干凈,人孔門重新更換新墊片并封閉。

          10、安全閥不參加水壓試驗。

          12、水壓試驗必須使用的通道、樓梯、平臺、欄桿、臨時腳手架、通訊設施及照明均已裝設完畢。鍋爐內外部清理干凈,無雜物堆積,爐內搭設的腳手架安全適用,通行無阻。

          13、鍋爐排污系統已具備排放條件。放空管路安裝完畢疏放水管道接至一次門,放水管應接至排水溝。

          14、現場應有足夠的經化驗符合水壓試驗要求的軟化水。

          15、需焊在受熱面管子或承壓部件上的所有部件,如鰭片、銷釘、密封件、保溫鉤釘和熱工檢測件等施焊結束。

          16、所有閥門已掛牌標號,以便正確投運。

          17、試壓用表已經校驗,精度不低于1.5級,表的滿刻度值為最大被測壓力的1.5-2倍,即10 MPa。壓力表不少于2塊,最高點一塊(鍋筒),最低點一塊。

          18、水壓試驗管道沖洗干凈后與正式系統連接;臨時設備包括升壓泵(給水泵)等運轉合格,能正常運行。

          19、所有有關技術記錄和驗收簽證應整理完整,并經有關人員簽證。

          20、水壓試驗組織機構明確,統一指揮。

          21、參加水壓試驗的所有人員應組織落實,分工明確,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2、水壓現場應清理干凈,保證暢通。

          水壓試驗操作方法

          1、鍋爐進水步驟:給水   省煤器   鍋筒  水冷壁   低溫過熱器   減溫器   高溫過熱器   過熱器出口集箱。

          2、開啟鍋筒、過熱器等放空氣門,開啟作為上水通路的各有關閥門。

          3、關閉上述閥門以外的所有閥門。

          4、采用靜壓上水至汽包中心水位,檢查各系統,準備水壓。

          5、上水至鍋爐頂部,放水管有水流出,關閉放氣門,保持5分鐘再打開,排盡爐內空氣,確認無氣泡,關放氣門,關上水門,停止水泵,同時對承壓件、吊桿的受力情況作全面檢查,記錄各處的膨脹情況,并且觀察有無泄漏等異常情況,在省煤器、過熱器、水冷壁管等選幾處用游標卡尺測量管子外徑,做好記錄。

          6、升壓和檢查:

          ①上水后經檢查無泄漏及異常情況后,即可啟動給水泵,開啟上水門,對爐體用給水旁路進行升壓,每分鐘不應超過0.2Mpa—0.3Mpa,升壓開始,再開一次放空門,以進一步排盡空氣。

          ②當壓力升至0.5Mpa時,暫停升壓,進一步初次檢查,如未發現泄漏和缺陷,可以繼續升壓,如在較高壓力下發現有不嚴密的地方,應視輕重程度來確定升壓是否進行。

          ③在接近工作壓力時,應特別注意壓力的上升速度,必須均勻緩慢,并防止超過工作壓力,當壓力升至5.82Mpa應暫停升壓,全面檢查鍋爐有無漏水或異常現象。鍋爐圈【 ID:cfb12315】分享鍋爐知識,笑傲技術江湖!電廠鍋爐運行必備公眾號,運行調整、現象分析、事故處理、技術資料,一網打盡!

          ④在工作壓力下,如果經檢查未發現異常現象,在關閉水位計隔離門及不參加超壓系統的一次門后,可進行超壓試驗

          ⑤以每分鐘不超過0.1Mpa的升壓速度進行升壓,當壓力升至試驗壓力值7.3Mpa應立即關閉升壓閥門,停止升壓,除留壓力監視監督人員記錄在5min內壓力的變化情況外,其他參加水壓試驗的人員應遠離承壓部件,壓力表監視人員應記錄下時間,在此壓力下,保持20分鐘,觀察壓降情況。

          ⑥在試驗壓力保持20分鐘后,應立即緩慢降至工作壓力,然后再次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原來檢查出的缺陷是否有擴大,事先選定的管徑有無殘余變形,有無其它異常或泄漏等,并做好標記及記錄。

          ⑦檢查項目:

          a、安裝和制造廠焊口;

          b、承壓部件連接的焊縫;

          c、上水、放水系統水壓設備受力膨脹和變形情況;

          d、門孔、手孔處的密封;

          e、閥門、法蘭盤根等處;

          f、臨時堵板的變形。

          7、降壓沖洗和放水:

          (1)在正常情況下,降壓速度每分鐘不超過0.3—0.5Mpa。在降壓過程中,應對水位計和儀表管路進行沖洗,待壓力降至0.27Mpa以下時應打開汽包及過熱器蒸汽出口、集箱上所有排氣閥和排水閥,將水放盡。

          (2)水壓合格結束后,拆除水壓臨時系統,恢復原系統,關閉所有放空氣門。

          其他版本操作,以適合的為準!

          1、水壓試驗應由檢修負責人主持,運行人員負責操作,檢修人員負責檢查。2、水壓試驗的順序:先做再熱蒸汽系統,后做鍋爐主蒸汽系統;鍋爐各閥門的水壓試驗,先做二次門,后做一次門。

          3、過熱蒸汽系統水壓試驗時,聯系熱工人員解除汽包水位保護。先用電泵正上水,上水至汽包可見水位后,改由過熱器二級減溫水管道反上水。上水速度夏季不少于2 小時,冬季不少于4小時,當水溫與汽包壁溫接近時,可適當加快上水速度。

          4、當鍋爐各空氣門有水連續溢出時,按水流方向關閉各空氣門后升壓。    

          5、上水過程中密切監視水位變化,并檢查各部件是否發生泄漏,受熱面的膨脹情況是否正常。若發現異常,應立即查明原因,并予以消除。

          6、再熱器系統水壓試驗:通過再熱器事故噴水向再熱系統注水升壓。升壓時應緩慢,在1MPa以下壓力升壓速度≤0.1MPa/min,達到1MPa時停下檢查,穩壓15分鐘繼續升壓,升壓速度≤0.3MPa/min,升至工作壓力4.4MPa后停止升壓并保持壓力穩定,對再熱器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無異常后再升壓至水壓試驗壓力6.6MPa,并在該壓力下保持5分鐘,水壓試驗合格后將壓力降至工作壓力,放水泄壓,降壓速度為0.3MPa/min。 

          7、鍋爐主蒸汽系統水壓試驗:用過熱器減溫水調節門進行升壓,升壓時應緩慢,在9.8MPa 以下壓力升壓速度≤0.3MPa/min,壓力升至2MPa時暫停升壓進行檢查,無異常,穩壓15分鐘后繼續升壓,升壓至5.88MPa時暫停升壓,觀察壓力變化,若無異常繼續升壓至9.8MPa,然后以≤0.2MPa/min的升壓速度,升壓至11.77MPa時暫停升壓,檢查有無異常。無異常后繼續升壓至汽包工作壓力19.79MPa,穩壓5分鐘后關閉進水閥,記錄進水閥關閉后5分鐘內壓力下降值,通知檢修進行全面檢查。      

          8、如進行超壓試驗,應解列汽包水位計,待檢查正常后,以同樣的速度繼續升壓至超壓試驗壓力29.69MPa,保持30分鐘,用疏水閥以0.3MPa/min的速度泄壓,至汽包工作壓力時,關閉疏水閥,維持常規試驗壓力,進行全面檢查。    

          9、水壓試驗結束后,用連排或疏水閥泄壓,降壓速度0.3MPa/min。       

          10、當壓力降到0.2MPa時,開啟各空氣門和疏水閥進行放水,如鍋爐準備投運且水質合格,可放至點火水位,否則應將水全部放掉,重新進水。過熱器、主汽管道、再熱器應將集水放盡。通知檢修解除安全門壓緊裝置。      

          11、如鍋爐短期內不投入運行,關閉泄壓門,按照停爐保養規定進行保養。

          75t/h循環流化床鍋爐水壓試驗程序:

          水壓試驗的步驟:

          1,水壓試驗前的檢查與準備工作完畢后,可按“鍋爐上水”之規定向鍋爐上水。

          2,上滿水后經檢查確認無泄漏時即可緩慢升壓,升壓速度應控制在0.1~0.3MPa/min,鍋爐升壓時,必須使用給水旁路門控制壓力,當壓力升至工作壓力的10%(0.53Mpa)時,應暫停升壓,進行一次全面的細致檢查。

          3,如情況良好,即可繼續升壓,當接近工作壓力時,應特別注意壓力上升速度必須緩慢均勻,并嚴防超過工作壓力,當壓力升至工作壓力時立即停止升壓,對鍋爐進行全面檢查,并注意監視在20分鐘內的壓力下降情況。如果檢查沒有發現焊縫有滲漏或濕潤現象,承壓部件沒有殘余變形,且20分鐘壓力下降不超過0.2Mpa即為合格。

          4,如果鍋爐需要進行超壓試驗,應在工作壓力試驗合格后均勻緩慢進行。在進行超壓試驗前應將安全閥“壓死”,將汽包就地水位計解列,檢查人員停止工作并退出現場后方能緩慢升壓,升壓速度不超過0.1MPa/min。

          5,當壓力升至工作壓力的1.25倍時應停止升壓,保持20分鐘時間(此間不允許做任何檢查),壓降不超過0.2Mpa即為合格。

          6,試驗完畢后應緩慢降壓,當降至工作壓力時檢查人員可進入現場再進行檢查,檢查工作結束后,繼續降壓,降壓速度可控制在0.3~0.5MPa/min。

          7,當壓力降至0.1Mpa時,打開空氣閥,將“壓死”的安全閥復原,將汽包就地水位計投入,放水至最低可見水位。(放水前通知化驗人員,如水質合格應回收,否則排掉。)

          8,水壓試驗后,應將試驗結果及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記錄在交接班記錄簿內。

          水壓試驗合格標準:

          1、工作壓力水壓試驗合格的標準:水壓試驗升壓至規定壓力時,關閉進水閥5分鐘,記錄壓力下降值,過熱蒸汽系統壓力下降值不大于0.5MPa,且承壓部件外壁和焊縫處應無水珠和水霧的泄漏痕跡。受壓元件沒有明顯的殘余變形。  2、超壓試驗的合格標準:受壓元件金屬壁和焊縫沒有任何水珠和水霧的泄漏痕跡。受壓元件沒有明顯的殘余變形。


          水壓試驗的注意事項

          1、水壓試驗時,環境溫度不低于5℃,若環境溫度低于5℃時,必須做好防凍措施。

          2、水壓試驗進水前,各承壓部件上的空氣門必須全部開啟,待空氣放盡有水連續冒出后逐只關閉空氣門。     

          3、水壓試驗過程中,調節進水量或泄壓時應緩慢,以防壓力突變。    

          4、升壓過程必須有專人監視調整,壓力接近試驗壓力時,應放緩升壓速度,以防超壓。   

          5、做超壓試驗時,壓力未降至工作壓力前不得進行檢查工作,待壓力降至工作壓力時,方可進行檢查。     

          6、鍋爐水壓試驗前汽機盤車必須投入連續運行。    

          7、水壓試驗前鍋爐試驗系統與汽機應可靠隔絕,并且應做好防止隔離閥門誤開的安全措施。試驗過程中應嚴密監視缸溫是否變化。      

          8、超壓試驗時,汽包水位計應出系,所有安全閥必須裝上堵頭隔離。水壓試驗完畢,拆掉安全門堵頭和彈簧吊架的銷子。     

          9、禁止利用爐水泵放水閥對爐本體進行泄壓放水,杜絕爐水進入電機腔室。

          10、不應使用固形化學物處理過的水作水壓試驗用水,以免固形物沉淀于過熱器或再熱器中。

          11、鍋爐充水前應確保所有鍋筒和集箱中的外來物質消除干凈。     

          12、爐水循環泵的轉動件(葉輪、電機等)應待水壓試驗完成后再進行安裝,水壓時泵殼由專用的水壓堵板加以堵絕。充水時循環泵出口閥均應開啟,以加速鍋爐充水。     

          13、在進行高于正常運行壓力的水壓試驗之前,所有安全閥均應裝上堵頭或壓緊裝置。

          14、如果通過省煤器對鍋爐充水,則省煤器再循環管路閥門應處于全開狀態,這樣易于充水,且能盡量減少夾入的空氣。

          水壓試驗的目的:

          1,水壓試驗是檢查鍋爐承壓部件嚴密性的試驗,保證承壓部件運行的可靠性,水壓試驗的范圍應包括鍋爐所有承壓受熱面系統,本體范圍內的汽水管道和附件,它是保證鍋爐安全運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水壓試驗的技術分類:
          a,鍋爐整體水壓試驗分工作壓力試驗和超壓試驗。

          b,鍋爐工作壓力水壓試驗壓力的確定水壓試驗應按部頒《電站鍋爐水壓試驗標準》進行。高壓和超高壓汽包鍋爐,水壓試驗壓力為汽包工作壓力;再熱系統水壓壓力為再熱器出口壓力。 
          c,亞臨界、超臨界壓力直流爐,低倍率強制循環爐,一次汽系統(包括蒸發段)試驗壓力為過熱器出口壓力;再熱系統試驗壓力為再熱器出口壓力。d,低倍率強制循環爐的分離器出口或直流爐蒸發段出口(分離器后)裝有關斷閥門時,關閉該閥門,可對蒸發段單獨進行水壓試驗。試驗壓力為分離器的工作壓力。  
          鍋爐水壓試驗的范圍

          一般為鍋爐一次門前全部承壓部件,直至汽機自動主汽 門前的電動主汽門。

          a,對于再熱系統來說,到汽機中壓缸自動主汽門前的電動閥門,包括再熱汽來汽母管(冷段)。

          b,若汽機側沒有可靠的隔離閥門時,可加裝臨時堵板,防止水竄入汽輪機內。

          c,水壓時要打開電動閥門后的疏水門,以確保萬無一失。  

          水壓試驗的技術要點 
          a,按規程要求,具備水壓試驗的條件后,方可進行水壓試驗。 
          b,水壓試驗用水,應是除鹽水或符合鍋爐鍋水水質要求的水。嚴禁用生水進行水壓試驗。 
          c,水壓試驗時,上水溫度應比金屬脆性轉變溫度高出30℃或上水溫度不低于90℃。 

          d.必要時可經除氧器加熱。

          e.上水及升壓過程要監視汽包上下壁溫差。

          f,啟座壓力低于水壓試驗壓力的安全閥,在試驗前要將其解列。鍋爐上滿水后,升壓前應巡回檢查一遍,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g.嚴格控制升壓速度。達到試驗壓力后,對承壓部件進行全面檢查。應注意不得超壓。

          h.檢查完畢,在達到水壓試驗壓力的情況下,切斷水壓試驗供水水源,根據壓降情況對水壓試驗作出評價。

          i.降壓過程,還可進行給水調節閥和減溫調節閥的漏量試驗及各疏排水閥門的摸管檢查。  
          鍋爐超壓試驗:

          a,鍋爐超壓試驗對設備壽命有一定影響,還有一定危險性,應認真組織慎重進行。

          b,試驗時電廠鍋爐監察工程師應在場監督,遇有可疑泄漏之處應組織人員疏散,立即降壓。

          c,鍋爐符合超壓試驗的條件時,應進行 1.25倍工作壓力的超壓試驗。

          d,超壓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檢查,待壓力降至工作壓力后方可檢查。

          文章來源:鍋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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